解读单位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主题词
地下;管廊
发布日期
2022-09-01
信息来源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杨文明
审核
杨文明
《随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随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办法》的出台背景

2015年以来,国务院和湖北省政府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56号)等文件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随州市积极响应,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积极推进。2016年,随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廊)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创新工作。2018年随州市开始建设首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目前,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其它综合管廊项目大多也建设完成,并陆续投入使用。

《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政策要求,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满足民生之需;有利于推动和规范管廊建设、建立管廊收费机制促进管线入廊。《办法》中明确了管廊运营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的职责,并对管线单位未按要求入廊、管廊运营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未履行职责、擅自在管廊安全范围内从事建设、施工作业,影响管廊安全运行等设置法律责任,有助于进一步强化管廊运营管理,确保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高效、全面运营,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保驾护航。

二、制定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

(五)《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

(六)《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56号)

(七)《随州市城市地下管廊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八)《随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廊)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九条,分别为总则、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具体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说明《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相关定义、基本原则和管理职责。共7条。

第二章规划建设管理。明确了管廊的规划编制和规划控制要求、管廊项目遵守的建设程序、各责任主体单位责任,规范了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共7条。

第三章运营维护管理。明确了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运营单位和管线单位的职责,确定了安全运营要求、应急抢险、安全监测等管理内容。共7条。

第四章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入廊管理、违反管廊建设相关规定、可能影响管廊安全、擅自进入管廊、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法律责任,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共6条。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施行时间等。共2条。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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